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县行政审批局:

根据《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佳政办发〔2025〕32号)部署,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于2025年9月8日至19日,对全县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覆盖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及县行政审批局,共计14个单位、27个专区。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重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按照督查要求积极配合,推动专区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存在问题

督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经费使用方面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建设进度滞后

部分单位因服务大厅重建或装修等原因,尚未启动专区建设;个别已建成专区面积未达到镇街不少于5平方米、政务大厅不少于10平方米的标准;重点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进缓慢,示范点覆盖范围不足。

(二)功能配置不完善

部分专区未按规定提供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基本服务;多数单位未按标准设置信息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等功能分区;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未进行分类摆放,资料管理较为混乱。

(三)管理不规范

近30%的单位未设置意见箱或网络反馈渠道;部分专区展示文件未及时更新,未能同步最新政策要求。

(四)专项经费使用不到位

因专区未建设,导致专项经费闲置未启用;个别单位虽已拨付经费,但功能区划与设备配置未达到建设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分类分批整改

1.第一批次(整改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

整改单位:金明寺镇、王家砭镇、朱家坬镇、乌镇、方塌镇、店镇、螅镇、佳州街道办事处、县行政审批局

整改任务:补齐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基础服务;规范功能分区,统一标识标牌,实现制度上墙;完善管理机制,配置专职人员,设立意见反馈渠道,实现资料分类管理;完成重点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2.第二批次(整改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单位:木头峪镇、通镇、刘国具镇、坑镇、朱官寨镇。

整改任务:严格按照面积标准完成专区物理空间建设;配齐功能设备,落实“五统一”要求,确保功能区、设备及资料配置到位;完成村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二)强化经费监管

各单位应公开专项经费支出明细。县财政局会同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三)严肃问责机制

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县政府督查室下发白色督办单,约谈主要负责人。

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联系人:方皓楠;联系电话:19191252998)。

附件: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及问题清单.docx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