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78号)及《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的通知》(佳政办发〔2023〕75号)要求,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中“五统一”要求(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置、统一管理要求),结合镇街版和政务大厅版建设方案,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 功能区建设:是否合理划分信息查询区、资料阅览区、政策解读区等,布局是否科学合理、便民高效。
2. 设备设施:是否配备查询电脑、打印机、触摸屏等设备,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3. 资料配备: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宣传资料是否齐全、分类清晰、及时更新。
4. 标识标牌:专区标识、制度上墙是否规范统一、醒目易懂。
5. 管理要求: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是否建立健全意见反馈和处理机制。
6. 村级专区建设:各镇是否打造重点村级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规范。
7. 经费使用情况:政务公开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支出规范,是否发挥应有效益。
三、检查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专区,以及各镇重点村级政务公开专区。
四、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现场反馈的方式,检查组将逐项对照检查清单(见附件)进行评分。
五、检查组人员
组 长:成 远 县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副组长:刘 锋 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常高凯 县政府督查室督查干事
方皓楠 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干事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对照建设标准和检查内容,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符合要求,专项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2. 积极配合,保障检查。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反映专区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保障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 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项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 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督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