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 县 财 政 局
关于拨付2023年
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中省市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及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佳巩衔函〔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1193万元拨付你们(详见附表),其中产业发展资金125万元、基础设施资金325万元、管理费743万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和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佳办字〔2021〕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和质保金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提高资金报账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项目资金有结余时要上报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重新安排,不的擅自安排。
四、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
现对该资金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长期公开
公示地址:佳县财政局
联系人: 闫雄雁
受理电话:12317或0912—6723135
附件:1.佳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发展)分配表
2.佳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分配表
3.佳县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其他支出)分配表
佳县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