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有效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关系,佳县立足社会组织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加强评审、简化流程、政务公开、主动服务等举措,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实现全县行业协会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一是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通过审批筛选合法合规的社会组织(如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防止虚假注册或权力寻租类组织扰乱市场。例如:强制要求行业协会公开收费标准,避免其利用行政背书垄断行业资源,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二是加强评审研判,保护公共利益与企业权益。加强审批过程中的资质审查(如环保组织的技术能力),有效防止了劣质组织以公益名义损害企业利益。
三是建立分类审批清单,提高审批效率。对学术类、公益类社会组织简化审批程序,对互益性组织(如商会)实行“承诺制+负面清单”审批管理,突出信用体系管理在审批制度改革中作用,有效压缩审批时间。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审批公示公开工作,不仅办事指南、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全部向社会公开,而且审批结果、年检记录全部向社会公开,对连续2年年检记录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网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监督和常态化监管水平。
2025年,佳县通过各类社会组织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审批质效有效提升,累计审批通过社会组织6个,变更登记社会组织28个。其中社会组织注册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