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17号)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近期对政府网站与全县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检查了佳县人民政府官网各栏目、政府系统开设的23个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公众号21个、抖音账号1个、新浪微博账号1个。在省、市检查中政府网站运维合格,政务新媒体22个运维合格,合格率96%。

二、存在问题

一是账号管理不规范,"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存在僵尸账号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注销。

二是内容更新不及时,“榆佳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连续两周未更新在省市检查中不合格。“佳县教体”、“佳县环保”微信公众号,“视频”栏目未及时更新。

三是功能维护不到位,“佳县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服务-互动交流链接失效。“佳县三农”微信公众号,服务-我要写信链接错误。

四是信息报备不全面,"佳县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未按规定报备关联视频号信息

五是专区建设缓慢,部分乡镇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不重视,存在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未上墙,政务公开专区选址未落实,基础设施配备不齐全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运维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主动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落实落细各项监管措施,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采用“动态监控、人机结合”的模式,发现问题立即核实整改,各单位要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对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整合,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

(二)推进专区两化建设。各镇、佳芦镇街道办处要严格按照《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的通知》(佳政办发〔2023〕75号)文件要求,必需在6月份前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加快政务公开专区向镇、村延伸,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功能完善的政务公开专区服务体系。现有的政务公开专区应严格对照《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的通知》(佳政办发〔2023〕75 号)文件要求,深入排查场地选取、标识、设备配置、功能设置、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三)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通报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要以本次检查通报为契机,深刻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强化排查整改工作的落实和常态化监管力度。本次通报中有关单位将整改报告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至县政府办614室。

(联系人:高荣慧  17719638240)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