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以来,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必学内容,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强依法治县顶层设计,对标省市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通知》《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分解各项任务分工,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三是严格督查考核,积极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开展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从组织层面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的推动和责任的落实。

(二)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县。一是严格对标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印发《佳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动方案(2024—2025年)》,针对9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4项三级指标按照部门工作职能认真分工,确定牵头部门,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全力落实各项创建指标任务;二是召开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并邀请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李佳裕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前往榆阳区、神木市、米脂县考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通过考察学习,从中汲取宝贵经验,理清创建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四是印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应知应会手册,发放法治政府创建满意度调查问卷,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五是开展专项督察,县委依法治县办深入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落实,发挥以法治督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六是2024年底,在佳县木头峪镇开展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开展项目审批提速行动。按照“能划全划、不划全进”“大厅之外无审批”的总原则,实现383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开展业务。制定容缺受理制度,出台“红蓝章”审批暂行办法,明确办理要求和程序,建立履约监测、信用承诺和违约惩戒机制。二是开展企业服务提质行动。优化市场准入“企业服务专区”,全面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全面推行“准入即准营”改革。建立全县便民利企信息群,健全涉企政策及时公开和精准推送机制,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三是开展政务服务提标行动。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通道,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营商环境诉求窗口”,设立营商环境举报电话,与“12345”市民热线联动。制定出台《佳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调查回应制度(试行)》,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处理机制,广泛宣传、全面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通道。四是制定《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度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开展无偿“法治体检”,实现全县正常运营的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开展梳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第四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工作,通过简化证明事项,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1、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受理和出具公证78件,其中,法定继承公证23件,放弃继承声明43件,委托9件,公众号迁移1件,变更抚养权协议1件,民事调解协议1件,业务办结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0%,受理群众咨询100多人次。解决了群众的办证需求。共办理援助案件74件,其中刑事47件,民事25件,行政1件,仲裁1件;累计受理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265多人次。二是加强佳县检察公益诉讼文化品牌“检察蓝守护葭州红”建设,常态化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的同时,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荒漠化防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件,立案5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5件,向法院起诉6件(含去年未结1件)。

2、配齐配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出台《“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县334个行政村(社区)均配备1名法律顾问,在村两委班子、党员、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中培养“法律明白人”,每村配有6名“法律明白人”,共计2004名,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实现了司法为民服务零距离。

3、积极创建“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开展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赵家沟村等6个村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更好发挥法治引领示范保障作用,促进基层“三治融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积极履行行政复议与应诉职责。2024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3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4件,受理29件,已办结29件。二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设置配备了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审理室、阅卷室、档案室等办案场所,创建统一对外的“一条线”受理场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化建设“六室”全部投入使用。

5、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应诉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人民法院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开展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6、完成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密切配合,经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任,资格审查,公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等环节在全县公民中选任出66名同志为佳县人民陪审员。

7、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制定佳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外脑”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法制审核把关,编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夯实普法单位责任。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顺利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来佳县调研“八五”普法工作中期进展情况工作。先后研究制定印发了《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多份普法工作相关文件,全面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围绕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等重大部署决策,多次开展针对性法规政策宣讲、宣传。开展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法律服务敬老护老”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法律“法律六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城乡、村社区、景区等人群集聚地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10余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4万余本(份),租赁大型宣传广告牌10块,有效提升了全县干部群众法律政策知晓率。利用“3.15”“4.15”“6.26”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30余次,发放纸杯、抽纸、围裙、雨伞、小手提袋等法治宣传小礼品2万余件,涉及群众2.4万余人次。不定期在县电视台、微信万事通、部分LED电子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定期向重点人群发送普法宣传短信共计10万余条。多次组织干部学习或组织宣讲团深入全县各机关开展相关宣传,掀起一轮又一轮的政策法规宣传高潮,不断增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效果。持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中小学校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课堂”。全县上下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六)以平安创建为着力点,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强化督查考核。围绕各单位线索摸排、依法严惩、乱象整治、深挖彻查、破网打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组织督查工作4次,推动整改落实。累计组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宣讲活动4次,以案释法20余场。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等制度。

2、持续做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一是落实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分类指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格局机制,建立规范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规范调解行为,构筑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24年度矛盾纠纷调解案件共计126件,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一线。二是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县红枣产业商会及其会员代表开展了关于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的“三端应诊”座谈会,签订了化解涉企纠纷的《三方协议》,对县红枣产业商会进行了挂牌,通过座谈,明确了工作对接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成立佳县人民调解协会,形成上下完整、规范统一的行业管理体系,助力佳县平安建设。

3、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推动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一是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推动司法信息一体化建设,建立以县社区矫正中心为枢纽、与省市管理平台同步对接,与各司法所互联互通的立体化指挥体系,实现了“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智慧矫正”新模式。针对佳县外出流动人口量大面广情况,截止目前,我局榆林流动法律服务办累计批准可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矫正对象32人,极大地方便矫正对象的生活和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帮扶引导,县社区矫正局与榆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合作帮扶协议,邀请专业心理辅导师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认识自我,实现自我成长,重走当下人生。与佳县果园科普示范基地和人力资源部门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加强矫正对象与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培训新型农业技术,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顺利回归社会。三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和走访工作。成立服务管理人员排查工作专班,开展大排查、大起底,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对辖区内的638名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进行全面起底摸排,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态,确保随时掌控他们的行踪状态和就业、生活动向,积极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资料,协助乡镇政法委员落实“五帮一”工作责任。四是通过市局专项督导、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十巡回检察组巡回检查、县检察院常规检查以及县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定期走访使得社区矫正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管理规范日趋完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严防脱管漏管给社会带来危害。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9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841人、在矫社区矫正对象52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643人。

(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聚焦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切实提升执法质量。

2、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全县51名拟从事行政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其中乡镇31人,在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申领中乡镇人员占比将逐步提升,为提升向乡镇政府下放部分执法权所需的乡镇执法队伍有效补充执法力量。二是对全县19个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规范性流程监督检查。完成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共计评查102份案卷,摸排问题线索3条,主要问题出现在案卷装订不规范,影像资料未注明时间地点等,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各执法部门、各乡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对提升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24年度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期盼,离法治建设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思想有待进一步强化,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未能把依法办事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

(二)法治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深入群众程度有限,需要更多开展立体化、互动式的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2025年度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积极创建法治政府,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将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各环节。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基层治理,有效提高社会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巩固发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激发公证发展新活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和法治乡村建设,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社会治理高效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