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佳县公证处主动上门,为刘国具镇贺家仓村行动不便的七旬双胞胎老人史某2人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此类公证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考虑到老人进城的实际困难和安全风险,公证处积极响应司法部“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要求,启动便民程序。公证人员驱车二十余公里抵达老人家中,在窑洞内用方言详细讲解法律文书,反复确认老人真实意愿,指导其完成公证全过程,确保程序严谨规范,切实解决了老人的办证难题。

此次上门服务是佳县公证处深化便民举措的缩影。两年来,佳县公证处积极落实司法部“提质增效”相关要求:畅通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推行预约上门;落实“最多跑一次”,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强化公证人员服务意识,让严谨的法律程序更具温度。佳县公证处跨越山路数十里,丈量的是为民服务的初心,彰显了公证在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价值,传递了法治的温暖与力量。下一步,佳县公证处将继续秉持“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理念,提升服务效能,为和谐佳县贡献公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