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全社会爱鸟护鸟法治意识,7月23日,在佳县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在人民影剧院广场开展了以“保护野生鸟类 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了《野生鸟类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常见保护鸟类图鉴》等资料300余份,资料图文并茂的标注了常见鸟类及保护等级。同时,向群众普及了本县县域内全年全域禁猎,日常见到的山鸡(学名:石鸡)、野鸡均为“三有”野生动物等知识。此次活动共送出各类宣传礼品1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精选了多起非法狩猎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围观群众详细讲解案件经过、法律适用、严重后果及检察机关的履职情况。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通过剖析真实案例,释法说理,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让群众直观了解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参与野生鸟类资源保护。
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并持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