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8016090952F/2025-00235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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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3-18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请 开通佳县公安局政务新媒体视频号的请示 |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拓宽发布宣传渠道,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系统填报工作。根据中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我办现请示,申请开通佳县公安局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视频号(运营实施方案见附件)。
妥否,请批示。
附件:佳县公安局政务新媒体视频号运营实施方案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佳县公安局微信视频号运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有效提升线上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县政务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利用微信视频号这一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引导和法治宣传,建立健全线上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
秉承线上线下互动服务的理念,致力于在短时间内将“佳县公安局”微信视频号打造成为集理论学习、宣传推广、交流互动于一体的公众服务平台,展现公安风采,服务人民群众。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佳县公安局”微信视频号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何波
成员:张黎、张超荣、高奋龙、王艳、李浩冉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视频号建设的整体部署、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及指导。成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校,视频号后台的管理维护,以及信息的编辑、发布等工作。最终由组长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批。
四、平台简介
“佳县公安局”微信视频号是佳县公安局创办的政务服务平台,旨在传播公安声音,提供便民服务,展现公安形象。平台将围绕公安工作,推送政务动态、政策解读、便民信息等内容,搭建警民沟通的桥梁。
(一)信息来源及范围
平台信息主要来源于佳县公安局各部门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便民服务等。推送内容将涵盖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户籍管理等,以满足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需求。
(二)内容要求
报送的视频应注明内容出处、作者等关键信息,内容需简洁明了,表达清晰。图片应采用JPEG格式,大小控制在5MB以下;视频不超过500M,文件格式可采用mp4等通用格式。
(三)信息采集发布流程
1.信息收集与整理:由各部门发布员负责各自工作信息的日常收集与整理工作,形成完整初稿后,核对无误后提交分管领导初审。
2.信息审核:分管领导对初稿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供稿人会同编辑人员进行文字校对后,报领导小组进行二次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社会反响符合预期。
3.信息审批与发布:审批人对拟发布信息进行最终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微信平台编辑人员将审批通过的信息按规定进行发布,并做好信息发布登记,留存电子文档备查。
4.资料管理:建立微信资料管理档案,按发布日期次序分类,按年装订成册,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文档备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佳县公安局”微信视频号平台,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展现公安良好形象。通过发布公安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完善经费保障
我局将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微信视频号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同时,为鼓励原创作品创作,探索对优秀作品的作者给予一定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微信视频号的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其在构建阳光开放型政府、树立良好公安形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微信视频号建设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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