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8016090952F/2024-00385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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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10-09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佳县免费托育服务试点实施方案 (2024-2025年)》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佳县免费托育服务试点实施方案(2024-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佳县免费托育服务试点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婴幼儿托育服务新模式,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二年的试点实践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县行之有效的普惠托育服务模式和管理机制,培育和规范一批具有高质量的托育机构。提高托育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免费托育服务工作试点,完成项目施工及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运营,年底开展综合考评验收。2025年,根据中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上一年度试点机构运营情况及人口发展趋势,建立我县普惠托育长效机制。
二、基本情况
佳县位于榆林市东南部,黄河中游、秦晋峡谷西岸,总面2029.81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26.53万人,常住人口10.2万人。我县常住0-3岁的婴幼儿209人,其中城区149人,乡镇60人。根据近几年出生人口及人口流动趋势推算,五年内我县常住0-3岁婴幼儿保持在200-260人之间。现有幼儿园延伸托育服务机构四个,共有托位140个。计划新建1所公办托育机构(佳县妇幼托育中心),设置托位80个;建设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机构1个,设置托位20个,全部建成后我县共有托位240个,基本满足全县托育服务需求。
三、项目内容
根据榆林市卫健委会议精神和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养育未来”项目,我县实施普惠托育机构免费托育服务,具体费用如下:
(一)改造建设公办托育机构一所设费用240万。改造面积1700平米,建设托位80个,使用中省市县资金建设。投入使用后,年运行费用26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162万元(共需工作人员30名,其中下派管理人员3名,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其余人员每人每年按6万元工资计算,其中保育师20名、厨师2名、保洁2名、保安3名),水电暖等费用每年40万元。其他办公费用18万。按照实际入托60个婴幼儿计算,每天30元伙食(三餐),约需财政补贴40万元。该托育机构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二)改建一所面积不小于200平米的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选址为原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建设托位20个,需装修费约40万元,使用中省市县资金改建,改建后年运行费用83.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60万元(共需工作人员11名,其中下派管理人员1名,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其余人员每人每年按6万元工资计算,其中保育师7名、厨师1名、保洁1名、保安1名),水电暖等费用每年6万元。其他办公费用4万。按照实际入托每个托位每天30元伙食(三餐),共需补贴13.2万元。该托育机构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四所幼儿园延伸服务需补助资金约96.8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安装费用约20万元,按实际入托享受每个托位每月360元的托位运营补贴和每个托位每天10元的伙食补助。按每园20个托位,四所共有80个托位,按最大入托计算,共需补贴约52.8万元。鼓励社会持证保育师或幼儿园临聘保育师参与普惠托育示范项目工作,按每幼儿园配备6名保育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约需财政补贴约24万元。该四所幼儿园延伸托育服务已经于八月底和幼儿园同步开始运行。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托育服务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及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居民价格政策。
(五)强化主题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托育服务宣传活动,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网络直播等形式,推广普惠托育典型经验,传播科学育儿知识,提高社会认可度和参与度,引导社会和舆论监督,提升婴幼儿家庭的认同感,营造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预计年宣传费约20万元。
(六)建立完善的托育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与托育教育机构合作,培养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托育人才,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照护技能、教育引导等,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予以颁发相关的资格证书,以提高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提升托育行业的专业性和信誉度。每期培训50人,每期10天,每人每天培训费用按200元计算,每年培训4期,共需培训费用约40万元。
综上,共需改建费用300万元,原托位不变的情况下,所有托育服务机构按最大托位投入使用后,每年共需财政补贴约480万元,实际每年补贴根据入托情况调整。
四、免费托育对象
免费范围初定为佳县常住6-36月龄婴幼儿。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前)。成立工作专班,摸清工作底数,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工作标准。
(二)重点攻坚阶段(11月—12月)。完成项目施工及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运营,开展综合考评验收。
(三)提升扩面阶段(2025年)。根据市级相关政策和我县人口发展趋势,争取再建设一所乡镇托育机构增加20个托位。建立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长效机制,完善优化生育相关配套政策,促进我县人口高质量发展。
六、资金保障
依据《榆林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县财政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市卫健委和湖畔魔豆基金会支持。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各成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目标任务,细化项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推进保障机制,推动我县免费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稳步发展共享新格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将免费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大对免费托育服务在政策、人才、资金、用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相关配套政策。有效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确保托育服务体系高效、稳定运行。
(三)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免费托育服务试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增强风险防范和支出绩效意识,以全程跟踪、定期报送、适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从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管理、成果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绩效考核,实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提高免费托育服务试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监测评估。要加强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建立项目推进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定期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加强跟踪监测和评估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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