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8016090952F/2025-0044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9-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佳政发〔2025〕34号
[ 名 称 ]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佳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佳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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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榆林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下列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主城区内新城路和怡酒店以南,木场湾加油站以北,山城南路以东,山城西路以东整个区域,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200米以内,东方红文化产业园整个区域。

二、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具体规定,依照《榆林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三、养犬重点管理区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重点管理区域并及时公布。

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四、本通告自2025年917日起施行。

佳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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