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8016090952F/2025-00242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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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1-03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东方红产业园行政片区土地征收预公告 |
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我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佳县佳州街道办事处城关村。拟征收土地面积5.6192公顷(折合84.288亩)。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按《佳县2025年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市政公用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公共事业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县政府委托佳州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3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佳州街道办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佳州街道办事处和城关村予以张贴,城关村委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本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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