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8016090952F/2026-00306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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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佳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 | ||
为便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准确把握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推动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见效,现对《佳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解读如下。
一、方案总体框架
(一)编制依据与适用范围
《方案》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人常发〔2017〕50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佳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腹地、毛乌素沙漠南缘,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为2029.83平方千米,覆盖全域。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三种。
(二)防治目标与总体思路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防胜于救”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按照“全力防、有序搬、有效治”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等综合防治措施。
(三)总体框架
表1 方案总体框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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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要素 |
主要内容 |
|
防治目标 |
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
|
总体思路 |
全力防、有序搬、有效治 |
|
核心机制 |
“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县—镇—村三级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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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任务 |
隐患点综合治理、“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风险隐患战时管控、风险隐患源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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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保障 |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项目监管 |
二、风险基本面与2025年防治成效
(一)灾害底数
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03个,其中高风险90个、中风险297个、低风险516个,另有观测点3207个;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365处,其中极高风险7处、高风险128处、中风险230处。
表2 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分布情况表
|
类别 |
极高风险 |
高风险 |
中风险 |
低风险 |
合计 |
|
隐患点(个) |
— |
90 |
297 |
516 |
903 |
|
风险区(处) |
7 |
128 |
230 |
— |
365 |
(二)2025年防治成效
2025年,实施1个中省资金支持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消除1个地质灾害高风险隐患点,解除34户123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29个市级补助资金治理项目有序推进实施。现有37处监测预警点,全年处置监测预警设备发出预警信息282条。持续深化“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地质灾害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全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三)风险特点解读
从构成看,隐患点呈“低风险多于中风险、中风险多于高风险”的金字塔结构,高、中风险隐患点合计387个,是日常防控的主要对象;风险区中极高风险、高风险共135处,需作为重点区域从严管控。总体看,全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任务较重。
如图1所示,隐患点随风险等级降低而增多,风险区以极高、高、中三级划控,二者共同构成“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的工作基础。

图1 佳县地质灾害风险构成(数据来源:《方案》原文)
三、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研判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初步预测,2026年全县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0~1成,气温大部偏高0~1℃,气候年景总体一般到偏差,气象灾害呈现“点强面广”特征,旱涝并重。春季全县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首场透雨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出现倒春寒的可能性较大,低温灾害风险等级高;夏季(6—8月)降水偏多,雨涝风险等级高,可能出现阶段性伏旱,高温灾害风险等级较高;秋季全县气温偏低,连阴雨出现时间偏早,强度略小于常年。
(二)人类工程活动因素分析
2026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仍然较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公路、水利、市政等工程建设现场及临时工棚建设场地,因开挖、切坡等行为极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若随意倾倒在沟谷内,易形成泥石流物源。此外,农村地区仍有零星背靠山体切坡建房现象,不合理开挖、加载等行为也易引发小型崩塌、滑坡。
(三)发展趋势预测
综合研判,2026年因降雨特别是汛期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其频度、密度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均呈增长趋势。从历年发生规律看,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5—10月)和冻融期(3—4月),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四、防治工作任务体系
(一)组织领导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小峰担任,副组长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海东担任;成员包括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文旅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担任,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协调、调度和督导。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时段
1.重点防范区域。
地质灾害隐患大核查发现的高、中、低风险隐患点,以及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地质灾害1:50000和1:10000调查评价划定的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
2.重点防范期。
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3—4月(冻融期)和5—10月(汛期)。3—4月重点防范冻融作用引发的土体崩塌与滑坡;5—10月重点防范汛期局地强降雨和秋淋天气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整个建设期为重点防范期。
(三)主要任务
1.强力实施隐患点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中省资金支持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认真摸排剩余高风险隐患点综合治理的可行性,筛选项目成熟度高、施工环境保障好、群众治理意愿强的纳入2026年综合治理计划,同步积极争取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严格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措施。
一是落实巡排查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逐户发放并张贴“避险明白卡”“转移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卡”;在秋冬上冻期和冬春消融期,按照群测群防要求做好日常巡排查,汛期加密频次,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二是抓好培训演练。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和巡查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对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群众实现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全覆盖,确保群众熟悉掌握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三是提高技防能力。加强全县37套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的保护,防止设备遭到人为破坏,对发出的预警信号第一时间进行实地复核,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
3.强化风险隐患战时管控。
一是以雨为令,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应急管理、气象、资源规划、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针对强降雨、连阴雨天气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精准发布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直达乡镇、村组和一线群防人员,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无盲区。二是精准调度,强化地质灾害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应急值守在岗到位,县级提醒镇(街道)、镇(街道)提醒村组、村组提醒一线群测群防员、巡查员和受威胁对象“叫醒”到位,严格按照“红色预警1小时内、橙色预警2小时内、黄色预警3小时内”的时间要求逐级反馈预警响应落实情况。三是果断撤离,强化防抢撤机制实施。根据《榆林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防御预案》,当降雨达到阈值或出现险情需要转移避险时,迅速启动防抢撤预案,做到应转早转、应撤尽撤,确保不漏一点一区、一户一人。四是科学管控,强化撤离人员有序返回管理。切实防止人员私自返回造成伤亡,预警解除、险情消除后,组织现场排查评估,科学判定是否具备返回条件;情况复杂、难以准确判定的,不得贸然组织人员返回,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4.加强风险隐患源头管理。
一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管控风险隐患源头。资源规划部门充分应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支撑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从规划层面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二是规范制度流程,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依法依规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三同时”制度。三是加强行业监管,严格管理工程建设活动。发改、教育、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等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四是加强指导引导,严格规范村民零散建房选址。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中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明确告知并引导村民避开隐患点、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新建住房,隐患点、风险区内原则上禁止新建村民住房。
五、关键机制解读
(一)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
《方案》持续深化“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地质灾害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其中,“发现隐患”依托群测群防巡排查,“监测隐患”依托37处监测预警设备与人工值守,“发出预警”依托气象风险预警直达一线,“果断撤离”要求应转早转、应撤尽撤;撤离人员经现场评估、科学判定后方可有序返回,形成全流程闭环。
(二)预警响应时限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实行“红色预警1小时内、橙色预警2小时内、黄色预警3小时内”逐级反馈机制,依托“县级—镇(街道)—村组—一线群测群防员、巡查员及受威胁对象”四级“叫醒”链条,确保县、镇、村三级责任人履职到位。
(三)重点防范期
表3 重点防范期及防范重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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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范期 |
时段 |
防范重点 |
|
冻融期 |
3—4月 |
冻融作用引发的土体崩塌与滑坡 |
|
汛期 |
5—10月 |
局地强降雨和秋淋天气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 |
|
工程建设期 |
整个建设期 |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防治责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避险演练、应急装备、群测群防员补助等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监管,加快实施进度
资源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省市有关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防治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使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尽早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七、贯彻落实提示
一是压实责任链条。各镇(街道)应对照《方案》建立本辖区任务清单,明确到人、挂图作战,把“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到实处。二是抓好“三卡”到户。对隐患点和风险区逐户发放张贴“避险明白卡”“转移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作为双控措施落地的关键抓手,建议纳入日常督查。三是坚持技防与群防结合。加强37套监测预警设备保护,防止人为破坏;对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实地复核,实行“设备+人工”双确认,避免误判漏判。四是强化源头管控防增量。隐患点、风险区内原则上禁止新建村民住房;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减少风险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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