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8016090952F/2024-003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佳政任字〔2024〕12号
[ 名 称 ]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靳生朝等职务调整的通知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靳生朝等职务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4-10-10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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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4年10月9日,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靳生朝为县司法局副局长,因其原机构撤销,原职务自然免除;

刘鹏飞、张继军为县信访局副局长;

杨亚飞为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亮亮为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喜卫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普祥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丹为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瑜为县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晓鹏为县救助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马建荣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高向东不再担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申海平不再担任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贺徐强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谢云峰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彩珍不再担任县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康永生不再担任县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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