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8016090952F/2023-0221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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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3-08-0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机关工委2016年预算表 |
佳县直属机关工委职能及机构人员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
机关工委负责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根据县委、市直工委对党的工作的决定、指示,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的开好民主生活会。指导县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审批县直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县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同意后审批);审批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县直单位党费收缴。负责调整和理顺县直单位党组织的设置。
二、机构情况
佳县直属机关工委是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正科建制。
三、人员情况
佳县直属机关工委总编制为5名,实有6人,退休人员2人。
附件:机关工委2016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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