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8016090995W/2020-0017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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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佳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0-10-1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佳政财社发〔2020〕54号 |
[ 名 称 ] | 关于下达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 |
佳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
佳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314002):
根据陕财办社〔2020〕67号文件精神和佳政民〔2020〕72、73、74号函、佳政民〔2020〕77号函和佳政民〔2020〕79号函的意见。经研究,现下达社会救助资金 万元,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详见附表。
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佳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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