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8016090995W/2020-0016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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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佳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0-10-1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佳政财社发〔2020〕12号 |
[ 名 称 ] | 关于下达事实无人托养 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佳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事实无人托养
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佳县民政局(314001):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0〕7号文件精神和佳政民〔2020〕7号函的意见。经研究,现下达事实无人托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4.3万元,年终功能分类列“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佳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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