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10月25日,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专项提升行动部署会。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是事故预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借鉴榆林交警做法,因地因情深化创新,扎实做好佩戴头盔专项提升行动,切实发挥头盔防护作用,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联合文明办、融媒体对各公共场所组织播放安全佩戴头盔短视频,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家长和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多措并举提高头盔佩戴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营造佩戴头盔浓厚氛围。三是细化工作举措,突出教育整治。要结合群众出行特点,在县城主干道和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检查点,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加大对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引导驾乘人员养成“骑行即戴盔”习惯。四是灵活执勤方式,文明规范执法。要进一步优化勤务安排、警力布置、勤务模式,创新管理手段,通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写承诺书、保证书、赠送头盔等方式,让处罚更“温情”,执法更“柔性”,全面提升路面查处率、劝导率和教育效果。
据悉,此次头盔佩戴提升行动为期2个月,重点对驾乘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信号灯、不靠右行驶、逆行、随意横穿道路、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