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真不该 依法查处被拘留

临近年关,佳县警方紧盯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全力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1月14日,依法对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陈某(男,33岁,佳县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月14日下午,佳县警方城关派出所接报称:一名男子在县城原运输公司附近持刀闹事。接报后,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走访工作,并将寻衅滋事的陈某带回城关派出所接受询问。现已查明:违法嫌疑人陈某在购买牛奶的过程中,以牛奶不新鲜为由,与售卖牛奶的尚某某生争执后,持刀追逐尚某某,故意寻衅滋事,影响比较恶劣。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被佳县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