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佳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成继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占明、张志鹏、闫锋、任锦双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苏晓洁,县政协副主席徐志刚,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柯以及与审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镇街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成继民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并向宪法宣誓。
成继民强调,建立镇街履职事项清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佳县《镇街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为8大类40个工作点位,形成了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镇街权责体系,是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将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成继民强调,此次依法任命4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及县法院1名庭长,是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充分体现了党委意图与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他要求,新任命人员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为县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要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廉洁从政,以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履行法定职责,为人民、为组织交上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