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佳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县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治安大队、网安大队、环食药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以及工作专班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6.13”、省厅“6.12”、市局“6.20”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视频推进会精神,解读了《佳县公安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高亮亮对整治工作做了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加强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协作配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查严惩态势,积极稳妥推进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会议强调,一要明确职责任务。工作专班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方案清单主动认领任务,从登记挂牌、秩序整治、事故倒查、非法改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制售假冒、违规寄递等方面全链条开展整治工作,把握时间节点,延伸管理触角,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二要迅速摸清底数,全面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电动摩托车保有量底数,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各环节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车辆流入社会。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工作合力,围绕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开展“全链条”整治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登记上牌、违法查处、事故处理、宣传教育、案件办理等业务的前端、后端衔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全方位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效能。四要广泛开展宣传。要面向群众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规范停放等安全知识宣传,结合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非法改装拼装引发事故的真实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电动自行车乘驾、使用习惯。五要提升执法效能,电动自行车安全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既要严格整治,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执法效果,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着力在线索摸排、制度建设、交通违法、制假销售等方面下功夫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