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告知书的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制度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2022年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建立合格证制度,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4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89号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对合格证开具、收取、查验等工作进行规范。有助于夯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助力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水平。现将我县关于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告知书公告如下,望各类涉农产供销主体及用餐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农产品产出、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开具、收取(索证)和保存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89号.wps

                      佳市监发〔2026〕96号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告知书1.docx

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