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域内1家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予以注销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函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注销并在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中注销采矿权许可证号,同时采矿权自行废止。请矿业权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采矿权公告注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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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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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佳县金源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
佳县金源石业有限责任公司k2 |
C6108282019047130147805 |
公告日期: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4日
反馈地址:佳县佳州街道办申家湾村(资源规划局楼311号)
联系电话:0912—6721551
电子邮箱:707122830@qq.com
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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