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关于对佳县交通运输局佳县段家沟村至万家寨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佳县乌镇村至金沙桥(秦马硷村)农村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6733969        传真:0912-6723546        邮箱:476697706@qq.com

通讯地址:佳县佳州街道办事处云岩南路119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邮编:71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