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米107-2M评价井建设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西部分公司佳34-2气井井口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2个建设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733969                     传    真:0912-6723546

通讯地址:佳县佳州街道办事处云岩南路119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邮    编:719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米107-2M评价井建设项目

佳县王家砭镇张家沟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

陕西义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佳县王家砭镇张家沟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米107-2M天然气评价井及相关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9.5%。


2

佳34-2气井井口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佳县乌镇黄家梁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西部分公司

陕西义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佳县乌镇黄家梁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佳34-2井场内建设1套橇装式井口气回收处理设备(包括两相分离器、压缩器、干燥器)和CNG充装等设施。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1%。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