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责,有效发挥财会监督在服务财政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我县财政管理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检查计划的通知》(榆政财监发〔2025〕3号)、《佳县财政局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检查计划》(佳政财监发〔2025〕13号)文件精神,按照中省市县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政策落实与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银行账户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实施等情况,发现在部门预算、财务收支管理、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检查内容

一是重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是自查自纠,5月6日-30日,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二是全面复核。6月2日-30日,县财政部门对自查工作进行复查。6月底将复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上报市财政局。(涉及单位:农业局、文旅局、住建局、民政局、旅游公司、自来水公司)

四、人员组织

组  长:武小伟

副组长:刘艳军

组  员:张永飞、刘皎阳、刘恒良、高鑫磊、何云飞、李将、(第三方人员)

联络员:张永飞(13310996281)

五、检查方式。

此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县财政监督检查中心具体负责,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检查,采取座谈交流、调查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重点检查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并按照检查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通力配合,确保此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程序,坚持查调结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检查内容、工作进度、时间要求、工作责任,把握检查工作重点,在检查过程中做到深入细致。要从查阅有关账表册据、资料数据入手,认真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资金使用不合规不合法等问题要敢于暴露,如实上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严肃检查纪律,在检查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履责,严格执行检查纪律,自觉维护好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佳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