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三)职业骗保和参保人欺诈骗保问题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管理使用医保基金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举报方式

可采取来信、来电、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电话:佳县医疗保障局:0912-6731385;

佳县卫生健康局:0912-6731117;

佳县公安局:0912-6734145;

佳县人民检察院:0912-6733000;

佳县人民法院:0912-6734002;

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12-6721069;

佳县财政局:0912-6723181;

佳县税务局:0912-6721577;

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0912-6721193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举报地址:佳县医疗保障局:佳县政府5楼514室;

佳县卫生健康局:卫健局二楼医政医药室;

佳县公安局:佳县人民南路55号;

佳县人民检察院:佳县佳州街道西拐角25号;

佳县人民法院:佳县人民南路67号;

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佳县云岩北路16号;

佳县财政局:佳县佳州街道办人民路185号3楼东303室;佳县税务局:佳芦镇新城东区159号;

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佳县佳芦镇人民路185号2楼201室。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举报人需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三)医保、卫健等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四)对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