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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7条,依托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和宣传工作6条,县级其他网站发布4条。公开的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知识普及、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根据我局工作计划,我局将着重于自然资源保护、不动产登记和建设用地等信息的宣传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我局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答复。
(三)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防治泄密事件的发生。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之成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力保证。年内,分别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þ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þ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由于我局没有微信公众号,只能依靠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级各媒体发布动态,一些实效性新闻稿件不能及时发布;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够熟悉,把握还不太精准。
今后,我们将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整理部门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