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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佳县朱官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22 15:46    浏览次数:次    作者:朱官寨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朱官寨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等相关需要公开的情况,全部依法主动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我镇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建立建全了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纳入社会评议范围,对因信息公开出现的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252


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对此,我镇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做好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的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信息。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到各站办所的信息员,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3.积极利用、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多增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