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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佳县“一场两馆”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索引号 6108280002/202007-00096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20〕1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12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佳县“一场两馆”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佳县“一场两馆”建设项目选址在佳州街道办东方红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共体育场、佳县全民健身中心、佳县游泳馆,总占地面积45.75亩。其中公共体育场项目因规划变更,需补征佳州街道办张家庄村的部分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该项目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实地丈量面积为准。

二、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榆政办函〔2018〕4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本公告自发布后,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改变土地类别、现状。

(二)搭建温室大棚、搭建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

(三)转让、抵押土地。

(四)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树木。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佳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