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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榆佳工业园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206-00007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12〕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2-06-01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榆佳工业园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加快榆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步伐,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榆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园区征地拆迁工作
    榆佳工业园区作为创新发展的高地,已列入全国第三批城镇化发展改革试点和榆林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盘子,被视为榆林南部县跨越式发展的典型和佳县经济发展的希望。园区凭借着良好的资源组合配置条件和各级各方面的强力支持,围绕建设陕西新兴工业大县和打造科技生态型新城的战略目标,按照“以产促城、以城带产、产城并进”的发展思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依托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引领,积极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势必将成为佳县经济发展的引擎和榆林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日益呈现出强劲的开发势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不仅可彻底改写佳县贫困的发展历史,对促进榆林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乡镇、部门务必站在发展的战略高度,引起足够重视,识大体、顾大局,一切以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为重,认真对待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限期完成,确保园区征地拆迁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标准,依法补偿,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县政府在充分调研、反复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榆佳高速公路、榆济天然气管线、沿黄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结合园区土地现状,制定出台了榆佳工业园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见附件),有关职能部门和所涉乡镇要严格兑现,依法补偿。一是准确核实征地的数量。要以征地四至范围为依据,由县国土局、林业局、榆佳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乡、村、组和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共同参与,确认地类,丈量面积,清点附着物种类和数量,并由各方签字、盖章,以此作为结算依据。二是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兑现。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征地工作人员一定要强化依法办事、按标准办事的意识,不得随意改变政策,在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把尺子执行到底。三是及时兑现征地拆迁补偿费。国土部门要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核实补偿费用,签订补偿协议,并将核实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直接兑现给村组或个人。四是坚持和谐征地。加强对园区的宣传,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依法说教,以理服人,主动化解矛盾,坚决避免冲突。五是坚持阳光征地。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三、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坚决维护园区规划用地的完整性
   榆佳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已经出现过侵占国有土地甚至非法转让、买卖土地的现象,在征地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许多矛盾和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法办事,坚决维护园区规划用地完整。一是如果出现土地权属争议,尤其是国有土地与集体、个体土地出现争议时,国土、林业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确权,确保国有土地不流失。二是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所属土地的巡查管理,坚决杜绝偷占抢占国有土地行为。三是对于非法转让和买卖土地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没有县级政府的审批,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场平和建设。五是扎实做好入园项目用地的核查和清理工作。
    四、加强领导,通力协作,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矛盾和纠纷。为此,县政府决定成立园区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孙守洋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拓巍峰副书记和杨文慧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县政府办、国土局、林业局、财政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园区管委会、王家砭镇政府、上高寨乡政府、刘国具乡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来贵担任。国土部门为征地工作主体,林业、财政、公安、园区管委会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王家砭、上高寨、刘国具三乡镇必须抽调精兵强将参与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解决问题。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务必要把此项工作当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在手上,落在实处,确保圆满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确保园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榆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二О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榆佳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项目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永久
占地 滩旱地、梯田、台地 亩 8000元 
 坡旱地 亩 6000元 
 林地、草地、荒沙地 亩 2000-3000元 含地上灌木林、草补偿
枣树 胸径3㎝以下 株 10元 
 胸径3-10㎝ 株 10-300元 每增加1cm40元
 胸径10-15㎝ 株 300-550元 每增加1cm50元
 胸径15-20㎝ 株 550-800元 每增加1cm50元
 胸径20㎝以上 株 800元 不超800元
苹果、梨、桃、杏、李子、篱架葡萄等 胸径3㎝以下 株 5元 大棚架葡萄按篱架葡萄等树冠面积计算
 胸径3-10㎝ 株 5-20元 
 胸径10-15㎝ 株 20-40元 
 胸径15-20㎝ 株 40-100元 
 胸径20㎝以上 株 100-160元 
杨树、柳树及杂树 胸径3㎝以下 株 5元 结椽柳树按普通柳树的两倍补偿
 胸径3-10㎝ 株 5-10元 
 胸径10-15㎝ 株 10-20元 
 胸径15-20㎝ 株 20-40元 
 胸径20㎝以上 株 40-60元 

榆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项目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吃水井 砖石护壁 m 100-160元 
 土井 m 50-100元 
坟地 新坟(五年以内) 座 2000元 
 旧坟(五年以外) 座 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