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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争资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引号 6108280002/201903-00241 发文字号 佳政发〔2019〕9号
成文日期 2019-03-05 发布日期 2019-03-08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争资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8年,我县各镇(办、中心)、各部门认真学习研究中省市投资政策,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71亿元,较上年增长15.4%,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向上争取资金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争取上级资金工作成效显著的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刘国具镇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每单位5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部门和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当前,各镇(办、中心)、各部门要抓住中省市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的有利时机,深入研究资金政策,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准确地把握各类项目资金申报时机,确保争取上级资金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佳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2018年度争资先进单位名单

佳县民政局

佳县交通运输局

佳县林业局

佳县水利局

刘国具镇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