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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2304-00359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4-11 发布日期 2023-04-12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办、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0〕20号)《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21〕4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7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县交通运输(交通局)、县统计(统计局)、县旅游(文旅局)负责编制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积极联系上级部门指导,于2023年5月底前,制定完成本部门职能及行业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标准目录。

(二)各镇(办、中心)要对照已经梳理完善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步伐,于2023年6月底前,依照佳县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本级政府全部行政权力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三)各镇(办、中心)于2023年6月底前,建成覆盖农村和社区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指导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

二、具体分工

(一)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绩效评估和考核评价,并进行季度、年度工作通报。

(二)各镇(办、中心)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出台工作方案或细则。

(三)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参照省市级部门全部行政权力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样本或模板,制定本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指南,积极联系对应市级部门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四)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要参照先进地市管委会的管理机制和经验做法,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五)佳州街道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套适应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着力在政务公开方式、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亮点突出、具有特色的试点成果,力求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榆佳经开区管委会、白云山景区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内部管理机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夯实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做好组织、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保障,扎实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一要提升公开质效,明确公开主体,细化公开事项,完善公开方式,打造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的基层政务公开体系。二要优化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实用、便民的政务公开专区,实现资源优化融合、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内容,同时确保专栏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三要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谋划工作思路,通过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并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绩效评估,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将对各单位的基层政务公开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刘岗 联系电话:1552998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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