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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003-00125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3-11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佳政办发(200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最近一个时期,我国一些省、市出现肠道病毒71型感染(EV71)引发的手足口病疫情,并发生了死亡病例。截止5月6日,全省共发现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57O例,其中榆林市发现4例(疑似病例),均为一般轻症病例,无死亡病例。此事引起了省、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预防力度,要未雨绸缪,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使群众成为防病的主体。现就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防控工作紧迫感
    手足口病防治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此项工作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佳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类传染病防控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肠道病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二、完善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乡镇要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南(试行)》,编制本乡镇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县卫生局要立即组织力量深入各乡镇和各医疗机构指导防控工作,重点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和中医院提前做好隔离病房及各项技术、医疗物资和人力储备等工作,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提高警觉性,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的疫情动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强化疫情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发现手足口病疫情后,县卫生局对每例病例都要按要求进行登记和报告并认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并及时将病例标本送至省级部门进行检测。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手足口病患者后,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相关单位报送信息。出现手足口病疫情的乡镇,必须启动每日疫情报告制度,于下午3时前将情况报县政府,并报县卫生局汇总。各乡镇卫生院要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情况报当地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县医院和中医院要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情况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要在每日下午4时前将情况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卫生局。
    三、加强医疗救治,维护群众健康
    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大对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患病幼童的医疗救治工作,要在各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严格医疗消毒隔离措施,防止手足口病与其他常见病混合就诊,避免医源性感染。
    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治理环境卫生,要面向社会群众深入开展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控知识宣传,对群众进行健康知识普及,倡导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要会同卫生局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托幼机构要加强晨检,做好餐具、玩具、被褥等物品消毒工作,确保教室、寝室、餐厅、活动场所的空气畅通,发现相应症状者要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做好幼儿及其家长的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卫生监督所要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把学校食堂及为学校供应食品和饮用水的经营单位作为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卫生监督所和质监局要加大对自来水公司尤其是学校自备井水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因饮用水污染而导致的感染。
    四、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应对疫情
    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南(试行)》,针对手足口病的流行特点和临床表现等,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疫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保障社会稳定。县卫生局是全县手足口病疫情发布的唯一单位,未经县卫生局或其指定业务部门认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散播有关疫情的消息。宣传部、广电局要实事求是报道有关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手足口病,避免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疾病  防治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