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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003-00124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3-11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佳政办发(2008)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目前,旅游开始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任务繁重。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8]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严格安全生产情况的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
    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佳安委会发[2008]2号)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健全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城乡居民出行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特点,把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县交警、运管部门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禁非客运车辆载客、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大对超速、超载车辆的整治,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县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尤其是公路危石、落石的清理,继续抓好渡口渡船的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各中、小学校学生的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游泳、中暑、灶务卫生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学生平安无事故;县国土部门要继续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排除,由于条件所限,一时无法排除的,要落实专人24小时盯防;县白管局、宗教局负责“四月八”庙会期间白云山景区的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及人流拥堵、踩踏现象发生;由县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共同负责,对县内饮食、食品等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安全;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学校、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火灾事故;其余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就本行业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搞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从严执法,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体制,强化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要更加注重对日常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对严重违反规定即使没有发生伤亡事故的,也要追究责任;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并妥善处置。


                                                        二○○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