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打印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107-00005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1〕4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1-07-27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佳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佳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坚持严查事故隐患、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查事故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生产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政府监督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得到全面治理,依法治安、服务促安、科技兴安更加巩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行政问责制度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把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向政府、社会和职工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和职工群众监督,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上岗资格制度。积极采用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将其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隐患整改。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安全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的原则,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部门之间、乡镇之间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建立打非治违“回头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惩治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跟踪监管。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责任,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和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全面完成挂靠车辆清理工作,重点开展客运车辆挂靠清理“回头望”,真正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严格执行危险路段限时通行的管制措施,切实加强对车流量大的道路安全运营管理,保证平安畅通。加大对全县危桥险路治理力度,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农村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乡镇”活动,推进“安保工程”建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要结合水上交通特点和规律,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治理。
    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完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强化采掘施工队伍监管,严禁建设单位将采掘施工作业分项发包或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3、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整治。要对进入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整体布局和科学规划,督促园区进行整体风险评估,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快城市地下易燃易爆品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监管措施。加快推进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步伐。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等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事故。
    (四)严格隐患排查治理。          
      1、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和行业安全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2、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电力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继续抓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集中警力,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及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严重违法交通行为。要适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并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安监、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警示告知制度、申报备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治理职业危害。
    (五)坚持科技兴安。
    1、大力推进安全科技创新。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机构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各行业领域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引导高危行业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水平。
    2、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以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广矿山企业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提高矿山机械化程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动态监管,落实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及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或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规定。
    (六)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应急机构建设。要依托大中型企业,加快全县应急救援队建设。积极推动各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步伐。
    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修订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做好高危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各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3、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全县重大危险源数据更新完善工作,规范定期报告、更新和检查工作,加快重大危险源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畅通、及时、准确,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立即启动预案,及时抢险救援。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
    (七)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1、加快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保险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力度。要持续不断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规定和要求,大力提升企业达标水平,确保年内目标任务的完成。要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整顿提升为主线,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围绕开展安全信用等级达标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八)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未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和未落实培训责任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社会、企业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优化资源,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安全专业人才。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扎实抓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认真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扶持发展安全文化产业,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活动。要充分利用安全知识竞赛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家庭的“五进”活动。
    (九)不断构建安全生产预防体系。
    1、进一步落实各项经济政策。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积极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加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保险实施进度,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公共道路客运发展的有关政策,不断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2、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不断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切实做到严格公正、科学廉洁执法,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