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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天然气气化工程施工中有关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109-00007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1〕48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1-09-14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天然气气化工程施工中有关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天然气气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实现今年县城通气目标,现将天然气气化工程建设过程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政府办: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关系,并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公安局:及时处理气化工程中无理干扰阻挠施工有关案件,依法处置违法犯罪行为;维持正常交通秩序,制定必要的道路管制措施。
    住建局:督促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气化工程的选址、设计、选线、铺设路由、安装等的审核工作;督促指导气化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成立燃气办,审定产品质量,核定产品准入;审核入户相关事宜。
国土局:办理土地相关手续;负责协调气站、输气管道路经的征地和补偿等工作;负责气化工程中的土地纠纷处理、土地权属确定。
    交通局:协调、解决输气管道、铺设中涉及公路相关事宜,做好道路施工的环境保障工作;解决因开挖道路形成的相关纠纷。
    林业局:处理铺设过程中的林木纠纷,制定林木补偿标准。
文广局: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并负责广电网线路的改线迁移及抢修协调工作。
安监局:负责项目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排除及整改。
    物价局:核定天然气进户价格;核定入户工料费的价格。
    供水站:负责城市铺设管网过程中涉及自来水管道的改线和抢修工作。
    环保局:负责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做好环保监察工作。
    信访局:负责气化工程的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
    质监局:负责气化工程中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技术的监督。
    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气化工程中所涉及电信、移动、联通线路的改线、迁移和抢修协调工作。
    消防队:督促检查消防设备设施配套安装;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佳芦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气化工程环境保障工作。
    以上各单位同时要负责本单位附近气化管道铺设中保障工作。
各有关乡镇、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确保天然气气化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