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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淤地坝防汛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905-00298 发文字号 佳政办发〔2019〕26号
成文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05-30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淤地坝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淤地坝防汛工作,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淤地坝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夯实淤地坝防汛监管工作责任

做好淤地坝防汛工作是确保全县安全度汛的关键。各镇(办、中心)是淤地坝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安全运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淤地坝安全运用监管,制定管理制度,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镇(办、中心)和县水利局要全面落实淤地坝行政监管、日常巡查和专业技术责任人,行政监管责任人由各镇(办、中心)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编制日常维护、运用管理、避险措施和防汛预案,组织开展日常巡查、避险演练、维修养护、汛情上报和防汛抢险等工作;日常巡查责任人由各镇(办、中心)负责落实,一般由工程所在地村干部或村民担任,负责淤地坝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和处理等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排水设施淤积物清理,密切监视水位变化和运行状况,一旦发现汛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行政监管责任人,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发出避险信号,告知受威胁人员紧急撤离;专业技术责任人由县水利局确定,负责淤地坝安全状况、运行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助行政监管和日常巡查责任人做好淤地坝工程防汛工作。各镇(办、中心)于5月31日前将行政监管和日常巡查责任人报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统一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安全度汛监管工作

一是做好淤地坝度汛安全管理。各镇(办、中心)要按照“一坝一人”巡查要求,对辖区内中型以上淤地坝落实专人巡查,根据每座坝的实际情况,特别对下游有村庄、学校等重要设施的淤地坝,要在6月10日前逐坝竖立防汛警示牌,制定应急避险预案,开展防汛撤离演练,定制发放明白卡,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做到指挥有序,避险及时。

二是修订完善淤地坝防汛预案。制定和落实淤地坝度汛应急预案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县水利局要按照管用、实用、可操作的原则,指导各镇(办、中心)尽快完成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预案修编工作和度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特别是在建淤地坝、病险淤地坝和下游有村庄、学校等重要设施的淤地坝,要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并在主汛期前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

三是强化汛情预报和汛期值班。各镇(办、中心)淤地坝防行政监管和日常巡查责任人要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做好分析研判和防汛信息预报预警工作。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淤地坝防汛信息报送,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5月31日前将信息报送人员名单报县水利局。同时,县水利局要加强淤地坝防汛值班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切实抓好淤地坝汛前排查工作

各镇(办、中心)要在汛前抓紧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建成和在建淤地坝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对坝体渗水、坡脚滑塌、坝体裂缝、坝体不均匀沉陷、放(泄)水建筑物损坏、排水卧管孔塞丢失等安全隐患和病险淤地坝进行细致检查,尽快弥补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将具体情况,于5月31日前报县水利局备案。

附件:淤地坝责任人名单表.docx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