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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召开2023年河湖长制暨林长制工作会议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24 13:08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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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佳县2023年河湖长制暨林长制工作会议在县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县总河湖长、总林长、县长任向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副总河湖长、副总林长、县委副书记郝正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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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河湖长办、林长办通报了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情况;刘国具镇和佳州街道办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部署的重大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增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的政治自觉,真正把河湖和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转化为老百姓可见可感的绿色福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的关键任务。要优化升级河湖长制,深化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警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严格采砂管理,全面启动“健康评价”,建设河畅水清的幸福河湖;要推深做实林长制,守牢生态底线,做好“护绿”文章,拓展生态空间,做好“增绿”文章,释放生态效益,做好“用绿”文章,大力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要齐抓共管,凝聚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的强大合力。落实落细各方责任,建立河湖长制、林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查督导,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县上下营造“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持续践行生态发展理念,不断丰富生态产品供给、筑牢生态屏障,厚植佳县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各镇(办、中心)镇级河湖长、林长,县级河湖长制、林长制成员单位以及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