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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2023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5-11 08:17    浏览次数:次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精准脱贫质量,建立健全防返贫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新开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移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技工教育赋能、职业培训、人才智力支撑、社会保险保障六项工程,保持我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完成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不低于1.5869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00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65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80人以上、技能培训1200人以上(脱贫人口不少于850人),创业培训110人,脱贫劳动力到江苏就业人数不低于18人。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转移就业拓展工程。一是保持帮扶政策和务工规模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总体稳定,保持全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推进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人数不低于1.5869万人。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配合县乡村振兴局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帮扶责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灾情影响,对就业转失业的及时提供就业服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底线二是着力提升劳务输出质量。加强苏陕劳务协作对接,强化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深入开展针对脱贫劳动力的就地就近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劳务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输出地主体责任,建立脱贫人口底数、就业意向、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清单,强化劳务输出管理服务。加强省内劳务协作,拓宽省内就业信息共享交流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在省内更加充分地就业。全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不低于5.9万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数不低于去年的1.5869万人。三是大力拓宽就近就业渠道。推动社区工厂健康发展、壮大升级继续培育就业帮扶基地,提高吸纳脱贫人口的比例。充分落实就业帮扶基地支持政策,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帮扶基地,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加强就业帮扶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合理把握岗位规模,保持721名保洁员规模总体稳定。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业可就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四是倾斜支持重点地区发展倾斜支持易地搬迁大中型集中安置区。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大中型安置区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服务工作站(窗口)作用,为脱贫人口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重点帮助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脱贫人口务工增收。五是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常态化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合理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达到70%以上。六是大力发展劳务品牌。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大力实施以红枣、山地苹果、手工挂面、康养旅游产业为主,其他产业为辅的布局,坚持技能化开发、市场化运作、组织化输出、产业化组织,制定专门工作计划,确定输出规模和输出质量目标。对劳务品牌培树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推介力度,持续提升我县“佳县家政”劳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质量。县人社局、县培训服务中心、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事信息中心、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镇(办、中心),2023年10月前完成
(二)实施创业带动扶持工程。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用好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系统服务平台,精准审核、及时推动,立足“放管服”,推进服务快办,有效防范贷款风险,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00万元,为推动高质量就业持续发力。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创业能人领办企业、创办或参与创建社区工厂,帮助有条件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脱贫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脱贫劳动力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重点提供后续跟踪服务。鼓励标准化创业中心向各类园区延伸,规范和优化服务功能,为脱贫人口等创业人员提供培训、贷款、开业指导等“一站式”创业服务。深入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信用乡村建设,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社区工厂、乡村作坊、家庭工场(作坊)吸纳就业县人事信息中心、各镇(办、中心),2023年10月前完成
(三)实施技工教育赋能工程。支持新成长劳动力就读技工学校。继续推行“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与陕西汽车技工学校、神木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正大技师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汽车制造与装配、数控加工、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等技术人才的培养,宣传职业教育理念,引导有意愿的“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学习技能。与乡村振兴局协作,做好就读技工院校学生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审核发放工作。县培训服务中心、各镇(办、中心),2023年10月前完成
(四)实施职业培训提升工程。强化提升我县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供给能力,保持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稳定增长。2023年培训总数为1200人,其中脱贫人口培训不少于850人。大力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深入落实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推动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创业培训指导。将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训纳入“马兰花计划”。鼓励培训机构结合乡村创业特点和培训需求,多种模式开展培训,实现培训内容和培训质量双落实。县培训服务中心、各镇(办、中心),2023年10月前完成
(五)实施人才智力支撑工程。一是合理设置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通过联考,给县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政务大厅窗口人员、旅游讲解员临时性岗位招聘120名,剧团演职人员招聘33名。二是调整人社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基本工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做好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工资套改工作。组织专家服务活动项目,精准做好苏陕专业技术人才选派交流工作,计划选派14名专技人员赴广陵交流学习。三是做好高校生见习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就业见习人数不少于140县人社局、县人事信息中心,2023年10月前完成
(六)实施社会保险保障工程。一是巩固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成果。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符合条件的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二是完善便捷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方式。推动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增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保服务平台管理和服务水平,常态化做好易地搬迁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各镇(办、中心),2023年10月前完成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站在践行初心使命、促进共同富裕的政治高度,结合实际认真细化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落实。
(二)强化指导调度。各单位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部署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推进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请按月将工作措施、问题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至局机关。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我县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措施,示范引领人社部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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