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海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4-02-10 16:07 浏览次数:次
佳政任字〔2013〕11号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海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3年7月18日,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杨海江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职期一年。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解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佳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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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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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