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郭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4-02-10 16:13 浏览次数:次
佳政任字〔2013〕14号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郭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3年9月25日,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郭峰同志为佳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
免去:
郭黎平同志的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佳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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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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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