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刘学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4-02-10 16:14 浏览次数:次
佳政任字〔2013〕15号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 刘学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刘学林同志为县招商服务局局长;
刘学林同志为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魏鹏峰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兼);
免去:
刘学林同志的榆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刘学林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峰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学恩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佳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2日
—————————————————————————————————————————————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印发
————————————————————————————————————————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