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韩欣挂职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17 10:52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任字〔201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韩欣挂任佳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扶贫,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佳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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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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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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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