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关于郭艳军等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17 10:53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任字〔201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郭艳军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卫斌任县劳动力市场主任;
常军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王高宏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刘张军任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佳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6日
—————————————————————————————————————————————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印发
————————————————————————————————————————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