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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五项举措” 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02 11:03    浏览次数:次    作者:信息员 胡忠奋     文号:第62期

佳县2015年被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卫生县城称号,近年来,佳县突出“五项举措”,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薄弱环节整治,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安排部署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创建要求、重点内容和实施步骤,县城整体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大幅改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佳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佳县城市创建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大副主任担任,统揽各项创建工作,定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把创国卫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能组室,明确专(兼)职人员,并根据工作职责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了创国卫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责任分工制度、门前“五包”责任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工作问责制度等规章制度。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对城市管理维护、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落实到位。先后投资1600余万元,实施了佳县中心城区商业街建筑外立面仿古改造、市政道路维修硬化等工程;投资200余万元,建成2300多平方米的佳芦新苑公园,填补了县城内无公园绿地的空白。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督查问责机制,成立由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创建办等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对照责任清单、专项任务书,定期对相关单位创国卫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全面达标。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复审和创建成绩的,由纪委、组织等有关部门按照《佳县“一巩固四创建”效能督查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予以严格责任追究。

五是营造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卫生创建和城市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同时在广播电视、户外LED电子屏等媒体设立城市卫生曝光台,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督促解决。县创建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处理群众的电话举报、来信来访,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由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佳县爱卫办、创建办开展群众对全县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活动,全县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以打造最佳人居环境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落实城市管理常态化,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全力以赴争创国家卫生县城,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