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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佳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 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11-12 15:28    浏览次数:次         文号:佳政住建发〔2020〕17号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

佳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

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办、中心)、县危房改造办公室

为扎实做好“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现将《佳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迅速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0年3月29

佳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

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0﹞72号)、《榆林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榆政住建发﹝2020﹞46号)文件要求,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明确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好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全面排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政策落实、存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清零、整改任务清零、漏点短板清零,补齐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的短板弱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政策落实,脱贫任务清零。对标既定目标任务,对所承担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准确掌握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对现有建档立卡户、其它三类对象、一般户存量危房,拿出过硬举措、倒排时间节点、逐个抓紧改造,确保5月25日前见底清零。

(二)排查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清零。对标全省市级交叉考核、脱贫退出专项评估、系统信息存在问题、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排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督查等历次考核检查反馈危房改造4个方面的13个问题,对照我县危房改造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照单全收,各镇(办、中心)要建好问题台账,找准问题根源,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1.做好中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对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不彻底问题,逐户进行旧房拆除情况核查,4月中旬建立排查台账。对核查中发现的未拆除旧房立查立改,原则上旧房必须拆除,自然坍塌的旧危房自然销号,同时收集旧危房拆除或自然坍塌的照片;因旧危房为连体建筑结构或拆除作业困难等特殊原因不能拆除或不宜拆除的,通过断水断电、砖块封堵或木椽封堵的方式使旧危房不具备住人条件,并建立到户台账,做好照片等佐证资料的收集,逐户核定并出具逐户核定结果真实承诺书报县住建局,5月25日前整改到位。

2)对住房安全标识不到位问题,要按照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农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248号)要求,排查建档立卡户的住房鉴定表和实施危房改造的竣工验收表,是否全部逐村逐户进行发放,未发放的4月12日前发放到位。

3)对卫生厕所建设缺乏明确标准问题,要加强部门间协作,合力做好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工作,5月25日前整改到位。

2.做好省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对照省住建厅3月16日《关于对榆林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问题的督办函》问题清单,举一反三,逐项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5月25日前整改到位。

3.做好自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要对照危房改造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要求,积极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整改,5月25日前问题清零。

4.做好三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总的原则是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销号,6月初配合做好县级交叉核查,6月中旬前问题清零。

(三)排查长效机制,漏点短板清零。要围绕巩固拓展危房改造脱贫成果,制定针对性措施固强补弱。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再次开展住房安全回头看。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逐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鉴定,逐户填报《陕西省农村住房安全排查鉴定表》,优先对全县剩余脱贫人口进行住房鉴定,鉴定为危房的立即实施改造;对2017年以来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进行回头看,对发现问题的立即整改,确保逐户鉴定精准、改造到位,6月中旬前问题清零,高质量完成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任务。

2.立即组织开展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按照《陕西省农村住房安全排查鉴定表》,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一般农户中边缘户名单,逐户进行住房安全鉴定,将住房鉴定表逐村逐户进行发放,4月15日前完成住房安全鉴定及排查鉴定表发放工作。对鉴定为危房的,由县级资金统筹解决住房安全问题,6月中旬前确保住房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3.健全四清一责任机制。按照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陕建发﹝2019﹞1232号)要求,依据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回头看、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及危房改造情况,建立健全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帮扶对象、住房鉴定、危房改造、质量验收清单,6月25日前完成,分级分部门签字背书。

4.完善住房安全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作用,及时掌握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对住房鉴定为不安全的,立行立改,做好动态帮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安排全面启动。各镇(办、中心)要明确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立即进行工作部署,抓紧推进工作落实。

(二)开展专业技术培训。2020年42,县住建局将对参加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回头看、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及危房改造人员(包括县危改办全体工作人员和乡镇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明确住房安全鉴定标准、危房改造程序要求,并建立培训台报送市住建局

(三)积极做好“三排查”工作。县危房改造办公室要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排查三清零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榆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排查的政策把关、业务指导,要积极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及时掌握三排查工作情况,同时将贫困村四支队伍和非贫困村普查督导联络员反馈给县住建局的排查结果建立台账,4月5日至15日,省市两级住建部门将进行抽查核实。

(四)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镇(办、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三排查三清零相关工作,确保危房存量任务、住房安全回头看、问题整改等工作压茬推进,按时限要求完成。6月25日前,完成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回头看、边缘户住房安全鉴定及改造工作,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并建立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四清一责任台账,报县住建局。

(五)问题清零整改提升。6月25日前,持续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整改存在问题、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三排查三清零工作成效,做到排查无漏项、清零无水分。

四、工作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的通知》、《榆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办、中心)要把三排查三清零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收官交账的基础性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排查整改进展情况一周一报,每周三将三排查三清零工作情况报县住建局。

(二)要夯实责任。要按照责任唯一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到人。要确保排查信息精准,住房安全情况必须逐户现场核查,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必须逐户逐份核实,问题整改情况必须逐个闭环销号,四清一责任清单要全部落实签字背书。

(三)要严格督导。县危房改造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包抓督查机制作用,对任务完成情况、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督进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督质量,及时掌握中省市各部门督导督查督战情况,对三清零进展慢、质量不高的乡镇进行挂牌督战。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作风不扎实、敷衍塞责的,发现后立即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四)要认真负责。根据上级要求,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住房安全回头看、住房鉴定和危房改造工作。参与住房鉴定的工作人员,要秉持谁鉴定谁填表的原则,保证鉴定表和其他档案填写字迹清楚、逻辑无误、信息准确,在制式不同但内容相互关联的表册填写上,注意相同项目的信息一致,日期填写合乎逻辑;上传至各系统的照片及各类佐证资料要清晰明了,并与所对应的农户实际情况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