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农业财务管理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18〕10号)和佳县林业局、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退耕还林工程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佳政林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退耕还林资金1824.9万元拨付你们,其中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24.9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00万元。资金通过“一折通”兑付,直达农民个人账户,执行实拨制。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确实加强资金管理,如实兑付补贴资金,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年终支出列入“2110602退耕现金”。
佳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1日
抄 送:预算股、国库股、薛局长。
佳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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