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农业财务管理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18〕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8万元拨付你们,资金通过“一折通”兑付,直达农民个人账户,执行实拨制。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74号)规定,确实加强资金管理,如实兑付补贴资金,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年终支出列入“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佳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1日
抄 送:预算股、国库股、薛局长。
佳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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