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基金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2-15 14:46 浏览次数:次 作者:佳县财政局 文号:佳政财社专发〔2018〕24号
佳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316003):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佳农保〔2018〕6号函的意见。经审核,现下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基金1315.9134万元,其中2018年1-9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中央提高部分642.0114万元,7月份基本养老保险金673.902万元。年终功能科目列“2090101-基础养老金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佳政财发〔201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佳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1日